2020年08月07日09:23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張玉環殺人案”26年后再審改判無罪,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
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單位向張玉環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決的問題。“搞得我妻離子散、一無所有。我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
張玉環表示,現在希望通過申請國家賠償彌補以前的遺憾,不過這個想法還沒有啟動行動。
今天晚上,總臺記者采訪了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及代理律師尚滿慶,關于申請國家賠償后續如何開展?張玉環現在的狀態怎么樣?
張玉環代理律師:
家人態度很堅決,肯定要申請賠償
張玉環代理律師尚滿慶表示:“張玉環相當于重新踏入社會了,這兩天在處理家里的一系列事情,還沒有具體開展申請賠償事宜。賠償申請是根據他提出的時間,也取決于啟動的時間,現在沒辦法確定準確數字,目前他還尚未提出賠償申請。”
據尚滿慶介紹,目前張玉環還在辦理身份證,之后還有一系列其他手續,比如當地給他上養老保險等。“他們家人的態度還是很堅決的,口頭表達的態度還是很清楚,肯定要申請賠償,要追責。”
張玉環代理律師:
他們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但張玉環應該不會強行挽留
張玉環的前妻宋小女1988年與他結婚,后來有了兩個兒子。為了生計和兩個兒子的未來,21年前,宋小女決定改嫁,與張玉環簽訂了離婚協議。現在張玉環回來了,很多網友關心宋小女的選擇,張玉環說,“宋小女還是要回福建的,她嫁了人了。”
而關于張玉環和宋小女的關系,尚滿慶說,他們其實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但張玉環的性格應該不會強行挽留。因為當初宋小女離開不是因為跟張玉環感情破裂,而是沒辦法獨自帶兩個小孩。
張玉環和宋小女
張玉環哥哥:初衷是希望他清清白白地回來
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表示,現在張玉環身體還沒緩過來,身份證等證件都還沒有。“想辦這些事情也辦不了,先緩幾天吧。賠償這塊我們尊重法律,我們也不會算。”
張民強說,其實家里人的初衷就是他能清白地回來。“因為我們家沒有錢,也請不起律師,當時我為了找人免費打這個官司,就說如果出來了,我把國家賠償的東西都給你們,就希望他清清白白回來。但我們肯定要申請賠償。”
張玉環一家人
張玉環哥哥:他目前精神狀態尚好
對手機還不如兩三歲的小孩
與社會脫節太久,離開時家里還都是騎自行車,連手機也沒有。現在,張玉環在努力適應生活,家里人也在教他如何使用手機。
據張民強介紹,張玉環對電子產品還不如兩三歲的小孩。“昨天他剛開始學習使用手機,發視頻時我好心痛。他不知道怎么用,他放在耳朵邊上聽,我讓他放在手上他就看著,好像看動畫片一樣的,我看著好心疼。我本來想走開,他就去抓我的手不讓我走。我看著他就想到我兩歲的孫女,她跟她爸爸視頻都很暢通,張玉環連兩歲的小孩都不如。他現在還沒有屬于自己的手機。”
談到未來的心愿,張玉環曾表示希望政府能考慮分給自己一些田地,能夠種田。對此,張民強表示:“他說希望分點田地,只是考慮眼前,他要在這里生活。現在張玉環還沒有住的地方,住在兄弟家里。”
律師:可申請約458萬元賠償金
關于張玉環的后續賠償問題,總臺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明明律師。明明介紹,張玉環屬于原判決刑罰已經執行但再審改判無罪的情形,公開報道顯示1993年10月27日起張玉環開始失去自由,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判令張玉環無罪,共計9778天,依據《國家賠償法》等相關規定,他可以主張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張玉環身體受到傷害,還可以主張生命健康賠償金。
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46.75元/天,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可主張3390521.5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即1186682.53元。這樣計算的話,張玉環基本可以主張4577204.03元賠償金。
若張玉環通過法院賠償程序主張賠償,法院一般不會書面決定賠償房屋和田地,但張玉環可以用獲得的賠償金購置房屋和田地。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張玉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若張玉環對江西高院賠償金額不服,可以在江西高院作出賠償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江西高院的上一級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所以一般至多在張玉環申請賠償后5個月內,張玉環應收到國家賠償。
10月30日中午,他拿著弟弟張玉環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在律師羅金壽陪同下走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大門。決定書顯示,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萬余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339萬余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7萬元。
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9月4日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據悉,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于2020年9月2日向江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賠償申請書。案件發生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被收容審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995年1月26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重審,再判張玉環死緩。
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是國內目前再審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久的當事人,因為錯案不僅自己蒙冤,也使家人背負罵名,因此提出如上申請,程廣鑫律師介紹說。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賠償申請書。案件發生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被收容審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995年1月26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重審,再判張玉環死緩。
9月2日,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張玉環案代理律師處獲悉,今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還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一次偶然的機會,張幼玲前往江西溫圳監獄探望同事,無意中得知,同監舍的張玉環一直在絕食喊冤,直到2012年張幼玲的同事出獄,張玉環仍在申訴。我去溫圳監獄探監的時候,我的同事說起張玉環的事,說他在里面叫冤,絕食自殺,這增加了我的壓力。
【#張玉環無罪釋放后辦理新身份證#】8月4日,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改判無罪。今天,張玉環前往當地派出所辦理新的個人身份證,下午可以申領個人臨時身份證。他開始逐漸適應普通人的生活。(總臺央視記者劉建輝 楊弘楊)
(原標題:張玉環回應申請國家賠償金數額:一千萬也換不回27年青春年華) 近日,網上熱議張玉環有可能拿到三百多萬、四百多萬、七百萬等多種數額的國家賠償金。依據《國家賠償法》等相關規定,他可以主張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張玉環身體受到傷害,還可以主張生命健康賠償金。
“要抱,我覺得應該抱,這個擁抱他(張玉環)欠我太久太久了……” 田埂之上,50歲的宋小女回到曾經寄托著她少女夢想的南昌市進賢縣枕頭嶺張家村,對著鏡頭說出了心里話。再審開庭前,吳國勝給宋小女塞了5000元錢,不僅是回鄉的生活費,還讓她買點東西好去見張玉環。